各有關單位:
根據《山東省科學技術獎勵辦法》規定,經省科學技術獎勵委員會同意,現就開展2017年度山東省科學技術獎推薦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推薦辦法和條件
(一)推薦辦法
2017年度山東省科學技術獎推薦工作采取專家提名推薦和推薦單位推薦兩種方式。
1、專家提名推薦
省科學技術最高獎和自然科學獎可以由兩名以上具備資格的同行專家(至少1名院士)共同提名推薦。具備資格的提名專家包括兩院院士,長江學者特聘教授,國家973、863計劃項目首席科學家,國家杰出青年科學基金獲得者,泰山學者攀登計劃入選者,省科學技術最高獎獲得者,近十年獲得國家科學技術獎勵項目前三位完成人,二級教授(研究員)。
每位提名專家每年僅可推薦一名省科學技術最高獎候選人或一項省自然科學獎候選項目。省科學技術獎勵委員會辦公室在公示候選項目或候選人選信息時將一并公開提名專家相關信息。
2、推薦單位推薦
推薦單位可以推薦省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科學技術進步獎和國際科技合作獎候選項目。推薦單位推薦省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和科學技術進步獎一等獎候選項目時,需提供兩名以上具備資格的同行專家的獨立推薦意見。推薦專家包括具備省科學技術最高獎和自然獎提名推薦資格的專家以及近五年獲得省科學技術獎一等獎項目首位完成人。推薦應用類候選項目的,還應至少提供一名依托我省企業單位建設的省級以上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中具有正高級專業技術職稱專家的獨立推薦意見。
每位推薦專家每年僅可推薦一項省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科技進步獎一等獎候選項目。
各推薦單位應當建立科學合理的遴選機制,認真負責地推薦本地區、部門優秀科研項目和人選參加評審。推薦的項目和人選應在主要完成人所在單位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或雖有異議但經核實處理后再次公示無異議的項目方可推薦。
(二)推薦條件
推薦項目和人選除符合《山東省科學技術獎勵辦法》及實施細則和《2017年度山東省科學技術獎勵推薦工作手冊》(見附件1)規定的有關要求外,還須滿足以下條件:
1、推薦省自然科學獎項目提交的代表性論文、論著需在2015年4月30日前正式發表。推薦省技術發明獎和科學技術進步獎項目應當于2015年4月30日前完成整體技術應用。
2、列入國家和省部級科技計劃(基金、專項)支持的項目,應當在項目整體驗收或結題通過后方可推薦。
3、2015年和2016年連續兩年通過形式審查進入評審程序但未獲獎的項目,2017年度不得以相同技術內容再次推薦。
4、參評省科學技術獎的完成人同一年度限申報一項,省科學技術獎一、二等獎前兩位獲獎人員再次被推薦參評省科學技術獎需間隔一年以上。
5、參評省科學技術獎以論文作為支撐材料的,完成人必須為論文作者。論文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不是項目完成人的,須提供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出具的同意使用該論文參評省科學技術獎的知情同意函。
6、涉密項目不得作為省科學技術獎推薦項目。
7、符合上述條件的推薦項目均應為經過公示且無異議的項目。
(三)注意事項
推薦工作要真正體現提名制、推薦制,推薦單位(專家)是推薦工作的第一責任主體,要切實擔當、落實好推薦工作主體責任。
1、推薦書是評審的基礎文件和主要依據,原則上由推薦單位(專家)提供。省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科學技術進步獎的推薦意見、項目簡介、客觀評價等必須由推薦單位(專家)客觀、如實、準確做出。推薦單位(專家)填寫的內容將向社會公示。
2、被推薦人提供客觀性材料,推薦單位(專家)要對有關內容嚴格審查,并對推薦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客觀性材料包括:省自然科學獎推薦書有關重要科學發現、論文專著目錄、代表性論文專著被他人引用的情況,主要完成人情況等客觀內容和證明材料;省技術發明獎推薦書有關主要技術發明、推廣應用及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情況、主要知識產權證明目錄,主要完成人情況等客觀內容和證明材料;省科學技術進步獎推薦書有關主要科技創新、推廣應用及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情況、主要知識產權證明目錄,主要完成人和主要完成單位情況等客觀內容和證明材料。
3、科技成果轉化應用是申報省技術發明獎、科技進步獎的首要條件,申報時須提交成果轉化績效證明(建議提供第三方機構出具的經濟、社會效益證明)。
經濟效益要嚴格按照效益核算辦法如實填寫,并在附件中提供財務、稅務等佐證材料。經濟效益僅指項目完成單位及推廣應用情況中所列應用單位產生的效益。應用證明須出具加蓋應用單位公章及其法定代表人簽名的證明。
二、推薦材料及報送時間
(一)推薦材料
省科學技術獎推薦材料包括電子版和紙質版。
1、電子版材料
通過省科學技術獎勵系統在線填寫和上傳。各推薦單位請于2017年5月8日起使用推薦單位號和登錄口令進入系統,按要求組織推薦。提名專家請于5月19日前從省科學技術獎勵委員會辦公室索取推薦號和登錄口令。
省科學技術獎勵系統可以從省科技廳網站政務大廳登錄,或者http://123.232.113.51/xmsb/直接登錄。公共安全類項目不得通過網絡推薦。
2、紙質版材料
網上提交電子版推薦材料后,可以通過省科學技術獎勵系統下載打印。電子版推薦材料和紙質版推薦材料內容應完全一致。
省科學技術獎推薦書一式二份(其中原件1份),推薦單位還須報送推薦公函和推薦項目(人選)匯總表(通過省科學技術獎勵系統在線打印,樣式見附件2)各一份。
(二)報送時間
網絡推薦截止時間為2017年6月9日。紙質推薦材料請于2017年6月12日前寄送至省科學技術獎勵委員會辦公室,逾期不再受理。
三、其他事項
1、推薦單位和參評對象務必在省科技獎勵管理系統“歷史論文專利查重”模塊中,自行查詢參評項目擬用論文、專利是否已在往年獲獎項目中使用,杜絕論文、專利等支撐材料重復使用。
2、各推薦單位的推薦指標,將按照所推薦項目形式審查合格率、項目獲獎比例、項目異議及處理情況等,在下一年度進行調整。
四、聯系方式
1、山東省科學技術廳政策法規處
聯系人:孫騰騰 王寶立
電話:(0531)66777227 66777055
地址:濟南高新區舜華路607號
郵編:250101
2、技術支持
聯系人:王慧慧 電話:15650029299
附件:1.2017年度山東省科學技術獎勵推薦工作手冊
2.2017年度省科學技術獎勵推薦項目(人選)匯總表
山東省科學技術獎勵委員會辦公室
2017年5月4日